退款政策

  1. 本公司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,及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,本公司食品因屬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但書規定,消費者不享有7天猶豫期及鑑賞期,商品售出後,除非商品本身有重大瑕疵,本公司概不接受消費者退換貨服務。

  2. 如遇商品有重大瑕疵、到貨毀損、數量及品項與訂購不符之情形,欲辦理退貨之消費者,請保持商品及包裝的完整性,本公司不接受部分商品退貨,請將收到之商品與包裝全數退回,並於收貨日當日聯絡本公司辦理,逾期恕無法受理。

  3. 為避免消費爭議,商品開封前請錄影或拍照存證,如發現商品瑕疵、品項錯誤、缺少或運送過程造成的包裝損毀、變質等狀況,請於收貨日當日錄影或拍照存證,並提供影像、照片、訂單資訊,私訊『然花抄院官方LINE』,將有專員盡快與您聯繫處理,謝謝。

※然花抄院不會以電話主動要求您操作ATM進行轉帳或提供任何個人資料,如接獲類似電話或簡訊請勿理會,建議您撥打『165』反詐騙專線,或通知然花抄院協助處理,謝謝。

※以下情況恕不接受退換貨服務

  • 收到商品2日(含)以上。
  • 一經拆封之商品。
  • 實體門市購買之商品。
  • 非透過本公司官方管道購買之商品(ex:網路代購等)。

※以下情況恕不接受退款服務

商品一經寄出至填載地址後,若消費者未能如期收貨、取貨以致商品退回本公司時,本公司因基於食品安全衛生考量,將直接銷毀商品,不再轉售予其他顧客,消費者同意視為本公司已履行交付商品之義務,並同意已給付之商品款項不再向本公司請求退款,敬請消費者留意及見諒。